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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2号

索引号:sbxrsj -/2023-0804003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日期:2023年08月04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2

建议的答复

 

李洁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基层农业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县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政策规定,积极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全面提高包括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在内的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为核心,以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着力建设一支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人民满意的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从基层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数量、培养、岗位管理、职称评聘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抓好我县基层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针对近年来县城区农业事业单位以及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在岗位设置和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人社部门将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713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29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加快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通200815号)《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24号)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及其农业农村事业单位政策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服务,实行依规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努力促进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科学管理优化农业农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优化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管理服务。一是依规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限额内调控、控制岗位聘用计划,稳慎实施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管理。根据《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24号)规定,县级以及乡镇农业农村事业单位农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为:高级15%、中级50%、初级35%。二是按规定全面实行岗位管理。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29号)有关规定,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三是按规定按程序开展职称评聘。依照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农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严格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聘用条件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主确定岗位,自主确定职称晋升人员,自主聘用人员。同时,严格执行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政策。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文件),即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高级职称,可不受岗位数额或评审数额限制。全县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文件晋升高级职称,调动了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我县鼓励县级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基层服务。四是有序开展竞聘上岗。按照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自主确定岗位,采取聘任、竞争上岗、考核推荐等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按要求完成岗位设置和组织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用岗位确定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待遇与所聘用岗位的起止时间、待遇标准、聘期同步,人随岗走,薪随岗定,岗变薪变。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切实解决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全县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双柏县农业农村事业关心、关注,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并继续关心和支持双柏人社工作。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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